Abstract
台灣的原住民族自治運動自1980年代,從台灣北區的大專院校校園及街頭抗爭開始至今約有20寒暑。2000年的政黨輪替,因為民進黨政府的執政給原住民族自治運動更寬廣的自治運動推動及論述空間,一時間原住民族自治運動也躍昇為民進黨政府執政時期的重大推行政策之一。其主要原因;是因為早期民進黨在推行街頭民主抗爭時期,為厚植民進黨勢力以利與當時執政的國民黨政府相抗衡,遂與當時的台灣原住民族自治運動力量相結盟。也正因為這一微妙的關係;在民進黨執政以後,許多當時原住民族自治運動的原住民族菁英份子,紛紛被民進黨政府延攬進入政府公部門或民進黨黨部任職,並繼續推動原住民族自治運動的使命。 與此同時,原住民族自治議題在台灣學術界及政府行政單位成了熱門的研究課題。諸多借鏡紐、澳、美、加、歐洲及中國大陸的原住民族或少數民族自治區的研究成果,為正邁向建置台灣原住民族自治區的台灣原住民族而言,累積了無數寶貴的資產。 中國大陸政府自建黨、建政迄今,在中國大陸建立了155個少數民族自治地方,其中自治區5個、自治州30個、自治縣(旗)120個,還有1256個少數民族自治鄉。 中國這樣的政治制度設計,對於實施極度中央集權的國家政體而言,中國境內的少數民族自治區真能落實其自治權嗎?在理論與實踐上有何特色和困境?相較於極力邁向自治、自主又企欲擺脫被殖民統治命運的台灣原住民族和企圖與台灣原住民族建立所謂「夥伴關係」的台灣政府而言又有何啟發?是本研究的動機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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