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提要 汉语语法学界一般认为情态动词只能用于 “把” 字句的 “把” 字之前, 但语言事实显示情态动词在一定的条件下, 也能用于 “把” 字之后。 本文主要考察了情态动词用于 “把” 字之后的允准与限制、使用特点、表达效果与语法意义。 情态动词出现在 “把” 字之后, 可以出现在作为假设小句、宾语小句、推测主句之类的 “把” 字句中, 此类 “把” 字句存在时体与情态语义的限制, 即: (一) 当把字句存在现实体 “了1”, 情态动词一般不能进入。 (二) 当把字句没有时体成分出现时, “把” 后的情态动词语义无标记情况下不能是动力情态[意愿] (被动), 认识情态[推测], 而道义情态[义务], 动力情态[能力]则可以出现。 语用上则具有主观认识性、虚拟假设性、以及非现实的施为性等要求。 情态动词用于 “把” 字之后, 此时的 “把” 字句处置性减弱, 叙述性、描述性增强, “把” 字后为道义情态表现为施为句, “把” 字后为认识情态则表现为叙事句。 情态动词作为焦点敏感算子, 在 “把” 前后表现为焦点与焦点辖域的不同。 这可以从距离像似性得到解释, 距离情态动词越近的成分越容易成为焦点。 本文还为 “把” 字句表达 “完全” 意义, “把” 字之后的宾语不一定是有定成分等观点提供了形式与意义上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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