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LANGUAGE NOTE | Document text in Chinese; abstract also in English.儒家的養老觀念具有深刻的思想根源。它有形上根據,也有現實原因。從表現形式上看,儒家的養老觀蘊含在儒家的“孝道”思想之中,由於孝道在儒家那裏既有著形上的天道根源,亦發揮著宗教性的功能,這使得蘊含在這一孝道思想中的養老觀念也兼具了這兩種思想特徵,即儒家養老觀既是形上的天道的要求,同時又具有宗教性關懷的內蘊。基於血親的自然情感因素和人對老年生活狀態的憂慮則構成了儒家養老觀念現實的、直接的緣由。這種由孝道維繫的養老觀念決定了儒家對“老人”界定的特殊性和養老方式的特殊性。在家庭中,“老”是相對於盡孝的義務而言的,而社會層面的“老”則需要加以特殊規定,以便於社會層面的養老實踐。而在養老方式上,這種由孝道維繫的養老觀也決定了家庭或子女是主要的、基本的養老場所和主體,但國家或政府在宣導、維護這種養老觀念上,以及為家庭養老創造必要的物質條件和保障方面,則負有絕對的義務和責任。China’s citizens are growing old at an alarming rate. The increase in the country’s elderly population has created profound social and economic complications that can be solved only by appropriate policies and moral decisions on caring for aging people. Who will take care of the elderly? Should elderly people depend on their families or on the government? The author of this paper shows that filial or familial piety—the Confucian ideal of moral responsibility for one’s elderly relations—is intrinsic to the traditional Chinese value system, and should continue to shape Chinese society today. The author contends that filial piety is the key ethical principle of Confucianism based on its metaphysical foundation of the Dao. Instead of talking about the rights of elderly people, we should emphasize the moral duty of their adult children.However, the traditional emphasis on filial piety has been challenged by social changes in the last few decades, especially since China’s economic reform. There are fewer and fewer households with “three generations under one roof,” due to China’s urbanization and one-child policy. More and more people are choosing to invest in institutional care (such as nursing-home care and residential care) as an alternative to traditional familial care. Despite these changes, the author maintains that filial piety, as the core value of the Confucian ethical system, should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modern Chinese society. Supporting one’s elderly relations (both emotionally and financially) offers not only a practical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of elderly care in China, but also an ethical way for family members to fulfill their moral duties and maintain family solidarity. Although Western approaches to community care that combine formal and informal sources of support may in some cases help to meet the welfare needs of vulnerable elderly people in China, a complete rejection of traditional filial piety is far from appropriate. The author concludes that commitment to the traditional ethical value of filial piety enables people to live together in peace and harmony.DOWNLOAD HISTORY | This article has been downloaded 2849 times in Digital Commons before migrating into this platform.
Highlights
我想,以七十歲身體機能出現明顯變化為老反映了儒家深刻 的社會關懷。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對於老之為老和老年的定 義,我們很難作一個數字化的規定。即使當今聯合國對老年的定 義,把 65 歲作為一個老年的標準,它本身也有許多可存疑的地 方,因為如果從身體機能衰退的角度考察,個體進入衰退期的年 限是有相當差異的。有人在六十歲的時候還能稱為壯年,有人則 已經進入生命終結的階段。所以當我們無法確切把握老年的標準 之時,根據某種顯著的標誌進行硬性規定,以督促相關主體履行 必要責任和義務就是有必要的,也有其合理性。也就是無論我們 怎麼看待何者為老的問題,讓身體機能大不如前、鬚髮皆白的人 還不得不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不得不自謀生路的話,這個社會 就是“有病的”、缺乏正義的社會。一旦這種認識被觀念化或成 為習俗,就會成為一種無形的道德壓力,督促相關主體,比如老 人的子女、政府盡好自己的責任。特別是對政府而言,這種規定 考驗著政府的人道情懷和責任意識,是對政府行為的一種觀念限 制,假如社會普遍具有“七十老而傳”的觀念,那麼政府讓七十 以上的老人還去服役、自謀生路、不給予特殊照顧等,就是不義 之舉。.
儒家的養老觀念具有深刻的思想根源。它有形上根據,也 有現實原因。從表現形式上看,儒家的養老觀蘊含在儒家的 “孝道”思想之中,由於孝道在儒家那裏既有著形上的天道根 源,亦發揮著宗教性的功能,這使得蘊含在這一孝道思想中的 養老觀念也兼具了這兩種思想特徵,即儒家養老觀既是形上的 天道的要求,同時又具有宗教性關懷的內蘊。基於血親的自然 情感因素和人對老年生活狀態的憂慮則構成了儒家養老觀念 現實的、直接的緣由。這種由孝道維繫的養老觀念決定了儒家 對“老人”界定的特殊性和養老方式的特殊性。在家庭中, “老”是相對於盡孝的義務而言的,而社會層面的“老”則需 要加以特殊規定,以便於社會層面的養老實踐。而在養老方式 上,這種由孝道維繫的養老觀也決定了家庭或子女是主要的、 基本的養老場所和主體,但國家或政府在宣導、維護這種養老 觀念上,以及為家庭養老創造必要的物質條件和保障方面,則 負有絕對的義務和責任。
2014 年底,《國家治理》刊文稱,21 世紀的中國社會,將是 一個不可逆轉的老齡社會,人口老齡老化將成為一種社會常態, 亦會成為最重要的人口和社會經濟現象之一。目前,中國的人口 老齡化形勢已經十分嚴峻,未來將更加突出。中國已成為(發展 中人口大國崛起過程中)人口老齡化最為嚴峻的國家。更需要高 度重視的是,老齡社會將改變中國的國家發展基礎,事關改革開 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前途,關乎中華民族的未來。(原新,2014, 13-18)因此,如何應對老齡化社會的挑戰,如何解決養老問題, 已經成為當代中國必須面對的突出問題。中國社會是一個具有深 厚歷史積澱的社會,許多現實問題的解決牽涉到複雜的歷史傳統 與習俗問題,需要我們借助歷史思維來解決。養老問題同樣如此。 從傳統中國的現實來看,儒家養老思想是中國傳統社會尊老、養 老道德傳統形成的思想基礎,在傳統中國的尊老、養老的道德實 踐中發揮著強大作用。那麼,面對當前嚴峻的養老問題,儒家養 老思想能夠為我們當前的養老實踐還能提供何種思路,還有多大 價值,是個頗值得探究的話題。本文的目的,即結合當代養老問 題,通過對儒家養老觀背後的思想根源及其養老方式的分析,探 討這一養老觀的精神實質,以及在當代實踐可能的問題和價值。
Summary
我想,以七十歲身體機能出現明顯變化為老反映了儒家深刻 的社會關懷。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對於老之為老和老年的定 義,我們很難作一個數字化的規定。即使當今聯合國對老年的定 義,把 65 歲作為一個老年的標準,它本身也有許多可存疑的地 方,因為如果從身體機能衰退的角度考察,個體進入衰退期的年 限是有相當差異的。有人在六十歲的時候還能稱為壯年,有人則 已經進入生命終結的階段。所以當我們無法確切把握老年的標準 之時,根據某種顯著的標誌進行硬性規定,以督促相關主體履行 必要責任和義務就是有必要的,也有其合理性。也就是無論我們 怎麼看待何者為老的問題,讓身體機能大不如前、鬚髮皆白的人 還不得不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不得不自謀生路的話,這個社會 就是“有病的”、缺乏正義的社會。一旦這種認識被觀念化或成 為習俗,就會成為一種無形的道德壓力,督促相關主體,比如老 人的子女、政府盡好自己的責任。特別是對政府而言,這種規定 考驗著政府的人道情懷和責任意識,是對政府行為的一種觀念限 制,假如社會普遍具有“七十老而傳”的觀念,那麼政府讓七十 以上的老人還去服役、自謀生路、不給予特殊照顧等,就是不義 之舉。. 儒家的養老觀念具有深刻的思想根源。它有形上根據,也 有現實原因。從表現形式上看,儒家的養老觀蘊含在儒家的 “孝道”思想之中,由於孝道在儒家那裏既有著形上的天道根 源,亦發揮著宗教性的功能,這使得蘊含在這一孝道思想中的 養老觀念也兼具了這兩種思想特徵,即儒家養老觀既是形上的 天道的要求,同時又具有宗教性關懷的內蘊。基於血親的自然 情感因素和人對老年生活狀態的憂慮則構成了儒家養老觀念 現實的、直接的緣由。這種由孝道維繫的養老觀念決定了儒家 對“老人”界定的特殊性和養老方式的特殊性。在家庭中, “老”是相對於盡孝的義務而言的,而社會層面的“老”則需 要加以特殊規定,以便於社會層面的養老實踐。而在養老方式 上,這種由孝道維繫的養老觀也決定了家庭或子女是主要的、 基本的養老場所和主體,但國家或政府在宣導、維護這種養老 觀念上,以及為家庭養老創造必要的物質條件和保障方面,則 負有絕對的義務和責任。 2014 年底,《國家治理》刊文稱,21 世紀的中國社會,將是 一個不可逆轉的老齡社會,人口老齡老化將成為一種社會常態, 亦會成為最重要的人口和社會經濟現象之一。目前,中國的人口 老齡化形勢已經十分嚴峻,未來將更加突出。中國已成為(發展 中人口大國崛起過程中)人口老齡化最為嚴峻的國家。更需要高 度重視的是,老齡社會將改變中國的國家發展基礎,事關改革開 放和現代化建設的前途,關乎中華民族的未來。(原新,2014, 13-18)因此,如何應對老齡化社會的挑戰,如何解決養老問題, 已經成為當代中國必須面對的突出問題。中國社會是一個具有深 厚歷史積澱的社會,許多現實問題的解決牽涉到複雜的歷史傳統 與習俗問題,需要我們借助歷史思維來解決。養老問題同樣如此。 從傳統中國的現實來看,儒家養老思想是中國傳統社會尊老、養 老道德傳統形成的思想基礎,在傳統中國的尊老、養老的道德實 踐中發揮著強大作用。那麼,面對當前嚴峻的養老問題,儒家養 老思想能夠為我們當前的養老實踐還能提供何種思路,還有多大 價值,是個頗值得探究的話題。本文的目的,即結合當代養老問 題,通過對儒家養老觀背後的思想根源及其養老方式的分析,探 討這一養老觀的精神實質,以及在當代實踐可能的問題和價值。 孝當然不能簡單地等同於養老,但養老無疑是孝道的基本體 現。而孝在整體儒家倫理中,發揮著立國之本、思想之源、德性 之本的作用。有子認為“孝悌乃仁之本”(《論語.學而篇第二 章》),《孝經》亦云“孝者,德之本也”(《孝經.開宗明義 章第一》),也即行孝乃安身立命之本。在這裏,我們不能只把 孝心、孝行看成是基於自然血親而產生的情感流露,固然自然血 親為孝道的確立提供了一種自然的基礎,但對父母之孝並不是單 純地連繫於對父母養育自己從而產生的“報恩”的功利意識上, 而是有著更為深刻的思想根源。就像本傑明.史華茲(Benjamin I. 2004,99)所以,對父母“反哺”、“報恩”這種意識體現不出 儒家孝道的深刻性。實際上,孝道在儒家那裏有著深厚的宗教性 內蘊,是儒家對個體生命的安頓、族群生命之延續、生死問題的 一種終極性的道德關懷,是集具有宗教性儀式的祖先祭祀、天道 設教、個體與群體生命之維繫為一體的一種宗教性的道德哲學。 也正因為如此,它才構成了儒家倫理中一項基準性的倫理觀念, 成為平治天下、治國、齊家和做人的根本,成為建構整體社會生 活的思想基礎。是故《孝經》曰“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 民之行也。天地之經,而民是則之”。(《孝經.三才章第七》) 行孝就是天道在人倫中的體現,而養老是孝道的基本內容,所謂 “孝者,善事父母也”,2 因此在儒家看來,養老對於我們人類 來說,實際上是一種無條件的義務,是一種有宗教性特徵的信仰 體現。它既是個體的責任,也是社會整體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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